A-1 小型商業及多戶家庭服務
A-2 大型商業及多戶家庭服務 (4.8kV)
A-3 大型商業及多戶家庭服務 (34.5kV)
A-4 輸電服務 (138kV)
R-3 多戶家庭住宅服務(移動式住宅)
A-1
小型商業和多戶家庭服務
以下所示費率為您帳單上顯示的總費用。若要檢視個別調整係數,請前往商業調整計費係數。
如需查看構成此費率的個別組成部分,請前往費率條例。
冬季費率於十月至五月生效,夏季費率於六月至九月生效。 如果您的帳單讀取日期與價格變更日期交叉,您的費用將根據每月使用的帳單天數進行調整。
這些費率適用於設施需求小於 30 kW 的小型商業服務、設施需求小於 30 kW 的公寓大樓公共區域,或現場變壓器僅供個別客戶使用的單戶住宅服務。
小型商業和多戶家庭費率 A
|
2026 |
||||
|---|---|---|---|---|
|
月份 |
每月服務費 |
每千瓦設施收費 |
每度電能源收費 |
調整計費係數* |
|
一月至五月 |
$7.00 |
$5.36 |
$0.05484 |
|
|
六月至九月 |
$7.00 |
$5.36 |
$0.08188 |
|
|
十月至十二月 |
||||
|
2025 |
||||
|
月份 |
每月服務費 |
每千瓦設施收費 |
每度電能源收費 |
調整計費係數* |
|
一月至五月 |
$7.00 |
$5.36 |
$0.05484 |
|
|
六月至九月 |
$7.00 |
$5.36 |
$0.08188 |
|
|
十月至十二月 |
$7.00 |
$5.36 |
$0.05484 |
|
調整計費係數:* 於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調整
小型商業和多戶家庭分時使用費率 B
|
2026 |
||||||
|---|---|---|---|---|---|---|
|
月份 |
每月服務費 |
每千瓦設施收費 |
每千瓦時高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低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基本能源費 |
調整計費係數* |
|
一月至五月 |
$20.00 |
$5.36 |
$0.10000 |
$0.10000 |
$0.07082 |
|
|
六月至九月 |
$20.00 |
$5.36 |
$0.14990 |
$0.10000 |
$0.07082 |
|
|
十月至十二月 |
||||||
|
2025 |
||||||
|
月份 |
每月服務費 |
每千瓦設施收費 |
每千瓦時高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低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基本能源費 |
調整計費係數* |
|
一月至五月 |
$20.00 |
$5.36 |
$0.10000 |
$0.10000 |
$0.07082 |
|
|
六月至九月 |
$20.00 |
$5.36 |
$0.14990 |
$0.10000 |
$0.07082 |
|
|
十月至十二月 |
$20.00 |
$5.36 |
$0.10000 |
$0.10000 |
$0.07082 |
|
調整計費係數:* 於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調整
一般條件:
a. 設施費
設施費應基於過去 12 個月內記錄的最高需求量,但不得少於 4 千瓦。
b. 選擇費率
(1) 該部門要求單戶住宅服務必須使用費率 B,且現場變壓器僅供該個別客戶使用。
(2) 如果客戶並非單戶住宅服務,且根據上述第 4.b.(1)節規定的條件,其現場變壓器僅供該個別客戶使用,則客戶可選擇以 A 或 B 費率獲得服務。但是,當以 B 費率獲得服務的客戶要求更換為 A 費率時,該客戶在 12 個月之內不得恢復使用 B 費率。
(3) 用戶應被列入附表 A-2 或 A-3,其最大需求為:
- 在前 12 個月期間的任何三個帳單月或兩個雙月帳單期間達到或超過 30 千瓦
- 在一個日曆年度內的兩個旺季帳單月份或一個旺季雙月帳單期間達到或超過 30 kW
c. 負載係數
負載係數是特定時段內平均使用量與峰值使用量之間的比率。高負載係數有相對較低的 kW 需求,但 kWh 使用量較高,因此每 kWh 的總成本較低。低負載係數有相對較高的 kW 需求,但 kWh 使用量較低,因此每 kWh 的總成本較高。商業用戶如果能夠提高負載係數,或許可以節省開支。
d. 電動車折扣
領有執照的乘用或商用電動汽車的車主應有權享受該部門指定的基本汽車充電所需能源區塊的折扣。需要提供車輛登記和充電地點證明。
A-2
大型商業及多戶家庭服務 (4.8kV)
以下所示費率為您帳單上顯示的總費用。若要檢視個別調整係數,請前往商業調整計費係數。
如需查看構成此費率的個別組成部分,請前往費率條例。
冬季費率於十月至五月生效,夏季費率於六月至九月生效。 如果您的帳單讀取日期與價格變更日期交叉,您的費用將根據每月使用的帳單天數進行調整。
這些費率適用於由該部 4.8kV 系統提供且設施需求大於 30 kW 的商業服務。
大型商業及多戶家庭服務 (4.8kV) 使用時間費率 A-2B
|
2026 |
|||||||||
|---|---|---|---|---|---|---|---|---|---|
| 月份 | 每月服務費 | 每千瓦設施收費 | 每千瓦時高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低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基本能源費 | 每千瓦高尖峰需求費用 | 每千瓦低尖峰需求費用 | 每千瓦基本需求費用 | 調整計費係數* |
| 一月至五月 |
$28.00 |
$5.36 |
$0.05688 |
$0.05688 |
$0.03895 |
$4.75 |
- |
- |
|
| 六月至九月 |
$28.00 |
$5.36 |
$0.06322 |
$0.05595 |
$0.03522 |
$10.00 |
$3.75 |
- |
|
| 十月至十二月 | |||||||||
|
2025 |
|||||||||
| 月份 | 每月服務費 | 每千瓦設施收費 | 每千瓦時高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低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基本能源費 | 每千瓦高尖峰需求費用 | 每千瓦低尖峰需求費用 | 每千瓦基本需求費用 | 調整計費係數* |
| 一月至五月 |
$28.00 |
$5.36 |
$0.05688 |
$0.05688 |
$0.03895 |
$4.75 |
- |
- |
|
| 六月至九月 |
$28.00 |
$5.36 |
$0.06322 |
$0.05595 |
$0.03522 |
$10.00 |
$3.75 |
- |
|
| 十月至十二月 |
$28.00 |
$5.36 |
$0.05688 |
$0.05688 |
$0.03895 |
$4.75 |
- |
- |
|
調整計費係數:* 於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調整
除上述費用外,還將根據計量表配置在帳單中添加無功用費用。如果電錶無法測量 kVarhs,則使用下表 1。如果電錶可以測量 kVarhs,則使用下面的表 2 和表 3。
表 1 - 根據 kWh 計算的無功電費 (電錶不測量 kVarh)
|
2013 - 2026 賽季年份 |
每千瓦時高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低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基本無功電費 |
|---|---|---|---|
|
冬季 |
$0.00026 |
$0.00026 |
$0.00016 |
|
夏天 |
$0.00029 |
$0.00019 |
$0.00012 |
表 2 - 根據 kVarh 計算的無功電費(電錶計量 kVarh)
夏季(六月至九月)
|
2013 - 2026 |
|||
|
功率因素範圍 |
功率因素 |
||
|
高峰 |
低峰 |
基座 |
|
|
0.995-1.000 |
0 |
0 |
0 |
| 0.950 - 0.994 | 0.00098 | 0.00066 | 0.00040 |
| 0.900 - 0.949 | 0.00186 | 0.00126 | 0.00064 |
| 0.800 - 0.899 | 0.00566 | 0.00377 | 0.00170 |
| 0.700 - 0.799 | 0.00948 | 0.00635 | 0.00282 |
| 0.600 - 0.699 | 0.01317 | 0.00875 | 0.00390 |
| 0.000 - 0.599 | 0.01437 | 0.00955 | 0.00426 |
表 3 - 根據 kVarh 計算的無功電費(電錶計量 kVarh)
冬季(十月至五月)
|
2013 - 2026 |
|||
|
功率因素範圍 |
功率因素 |
||
|
高峰 |
低峰 |
基座 |
|
|
0.995-1.000 |
0 |
0 |
0 |
| 0.950 - 0.994 | 0.00084 | 0.00084 | 0.00048 |
| 0.900 - 0.949 | 0.00161 | 0.00161 | 0.00078 |
| 0.800 - 0.899 | 0.00488 | 0.00488 | 0.00203 |
| 0.700 - 0.799 | 0.00819 | 0.00819 | 0.00339 |
| 0.600 - 0.699 | 0.01137 | 0.01137 | 0.00468 |
| 0.000 - 0.599 | 0.01240 | 0.01240 | 0.00511 |
一般條件:
a. 無功電能費
無功能量費用應基於每個額定週期內記錄的滯後千瓦時 (kvarh),取決於高峰期功率因數。如果無功電能未知或未計量,則無功電能費應由額外的千瓦時費取代。
b. 最大需求
最大需求是指在計費期間,由該部門的計費表記錄的 15 分鐘最長使用時間內的平均千瓦負載(最接近的十分之一千瓦)。需求是電力的另一種說法,以千瓦為單位。
如果需求是間歇性或劇烈波動的,該部門可根據較短時間間隔的測量結果或滿足客戶負載所需的變壓器裝機容量千瓦安培數來確定最大需求量。
c. 需求費
需求費用應根據帳單月份內任何時間記錄的最大需求量計算。
d. 設施費
設施費應基於過去 12 個月內記錄的最高需求量,但不得少於 30 千瓦。
e. 負載係數
負載係數是特定時段內平均使用量與峰值使用量之間的比率。高負載係數有相對較低的 kW 需求,但 kWh 使用量較高,因此每 kWh 的總成本較低。低負載係數有相對較高的 kW 需求,但 kWh 使用量較低,因此每 kWh 的總成本較高。商業用戶如果能夠提高負載係數,或許可以節省開支。
f. 電動汽車折扣
領有許可證的乘用或商用電動汽車的車主應有權享受該部門指定的基本汽車充電所需能源區塊的折扣。需要提供車輛登記和充電地點證明。
g. 計量
能源和需求的計量通常應由該部門在變壓器的一次側提供,或由該部門選擇在變壓器的二次側提供,並根據該部門《規則》的規定,通過儀表或損耗計算對變壓器的一次側進行補償。
h. 選擇費率
如果根據設施費確定的需求量降至 30 kW 以下,則應將用戶納入附表 A-1 中的適用費率。
A-3
大型商業及多戶家庭服務 (34.5kV)
以下所示費率為您帳單上顯示的總費用。若要檢視個別調整係數,請前往商業調整計費係數。
如需查看構成此費率的個別組成部分,請前往費率條例。
冬季費率於十月至五月生效,夏季費率於六月至九月生效。 如果您的帳單讀取日期與價格變更日期交叉,您的費用將根據每月使用的帳單天數進行調整。
這些費率適用於由該部 34.5kV 系統提供且設施需求大於 30 kW 的商業服務。
大型商業及多戶家庭服務 (34.5 kV) 費率 A-3
|
2026 |
|||||||||
|---|---|---|---|---|---|---|---|---|---|
| 月份 | 每月服務費 | 每千瓦設施收費 | 每千瓦時高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低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基本能源費 | 每千瓦高尖峰需求費用 | 每千瓦低尖峰需求費用 | 每千瓦基本需求費用 | 調整計費係數* |
| 一月至五月 | $75.00 | $4.56 | $0.05464 | $0.05464 | $0.03798 | $4.30 | - | - | |
| 六月至九月 | $75.00 | $4.56 | $0.05991 | $0.05365 | $0.03356 | $9.70 | $3.30 | - | |
| 十月至十二月 | |||||||||
|
2025 |
|||||||||
| 月份 | 每月服務費 | 每千瓦設施收費 | 每千瓦時高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低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基本能源費 | 每千瓦高尖峰需求費用 | 每千瓦低尖峰需求費用 | 每千瓦基本需求費用 | 調整計費係數* |
| 一月至五月 | $75.00 | $4.56 | $0.05464 | $0.05464 | $0.03798 | $4.30 | - | - | |
| 六月至九月 | $75.00 | $4.56 | $0.05991 | $0.05365 | $0.03356 | $9.70 | $3.30 | - | |
| 十月至十二月 | $75.00 | $4.56 | $0.05464 | $0.05464 | $0.03798 | $4.30 | - | - | |
調整計費係數:* 於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調整
除上述費用外,還將根據計量表配置在帳單中添加無功用費用。如果電錶無法測量 kVarhs,則使用下表 1。如果電錶可以測量 kVarhs,則使用下面的表 2 和表 3。
表 1 - 根據 kWh 計算的無功電費 (電錶不測量 kVarh)
|
2013 - 2026 賽季年份 |
每千瓦時高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低峰值能源費 |
每千瓦時基本無功電費 |
|---|---|---|---|
|
冬季 |
$0.00026 |
$0.00026 |
$0.00016 |
|
夏天 |
$0.00029 |
$0.00019 |
$0.00012 |
表 2 - 根據 kVarh 計算的無功電費(電錶計量 kVarh)
夏季(六月至九月)
|
2013 - 2026 |
|||
|
功率因素範圍 |
功率因素 |
||
|
高峰 |
低峰 |
基座 |
|
|
0.995-1.000 |
0 |
0 |
0 |
|
0.950 - 0.994 |
0.00096 |
0.00066 |
0.00040 |
|
0.900 - 0.949 |
0.00182 |
0.00126 |
0.00066 |
|
0.800 - 0.899 |
0.00556 |
0.00376 |
0.00170 |
|
0.700 - 0.799 |
0.00931 |
0.00633 |
0.00283 |
|
0.600 - 0.699 |
0.01294 |
0.00872 |
0.00391 |
|
0.000 - 0.599 |
0.01411 |
0.00952 |
0.0042 |
表 3 - 根據 kVarh 計算的無功電費(電錶計量 kVarh)
冬季(十月至五月)
|
2013 - 2026 |
|||
|
功率因素範圍 |
功率因素 |
||
|
高峰 |
低峰 |
基座 |
|
|
0.995-1.000 |
0 |
0 |
0 |
|
0.950 - 0.994 |
0.00084 |
0.00084 |
0.00050 |
|
0.900 - 0.949 |
0.00161 |
0.00161 |
0.00081 |
|
0.800 - 0.899 |
0.00489 |
0.00489 |
0.00213 |
|
0.700 - 0.799 |
0.00819 |
0.00819 |
0.00355 |
|
0.600 - 0.699 |
0.01138 |
0.01138 |
0.00489 |
|
0.000 - 0.599 |
0.01241 |
0.01241 |
0.00535 |
一般條件:
a. 無功能量費
無功能量費用應基於每個額定週期內記錄的滯後千瓦時 (kvarh),取決於高峰期功率因數。如果無功電能未知或未計量,則無功電能費應由額外的千瓦時費取代。
b. 最大需求
最大需求是指在計費期間,由該部門的計費表記錄的 15 分鐘最長使用時間內的平均千瓦負載(最接近的十分之一千瓦)。需求是電力的另一種說法,以千瓦為單位。
如果需求是間歇性或劇烈波動的,該部門可根據較短時間間隔的測量結果或滿足客戶負載所需的變壓器裝機容量千瓦安培數來確定最大需求量。
c. 需求費
需求費用應根據帳單月份內任何時間記錄的最大需求量計算。
d. 設施費
設施費應基於過去 12 個月內記錄的最高需求量,但不得少於 30 千瓦。
e. 負載係數
負載係數是特定時段內平均使用量與峰值使用量之間的比率。高負載係數有相對較低的 kW 需求,但 kWh 使用量較高,因此每 kWh 的總成本較低。低負載係數有相對較高的 kW 需求,但 kWh 使用量較低,因此每 kWh 的總成本較高。商業用戶如果能夠提高負載係數,或許可以節省開支。
f. 電動車折扣
領有許可證的乘用或商用電動汽車的車主應有權享受該部門指定的基本汽車充電所需能源區塊的折扣。需要提供車輛登記和充電地點證明。
g. 計量
能源和需求的計量通常應由該部門在變壓器的一次側提供,或由該部門選擇在變壓器的二次側提供,並根據該部門《規則》的規定,通過儀表或損耗計算對變壓器的一次側進行補償。
h. 選擇費率
如果根據設施費確定的需求量降至 30 kW 以下,則應將用戶納入附表 A-1 中的適用費率。
A-4
傳輸服務 (138kV)
2009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費率
1.適用性
適用於該部從 138kV 或以上及 80MW 或以上需求提供的一般服務,並經該部確定為經濟上有利且實際可行。儘管有上述規定,此時間表仍將由該部門自行決定提供,並僅限於該部門系統上的可用性,且僅在經過全面傳輸系統研究後確定為可行時方可提供。用戶處所內的所有必要設備或構築物均應由用戶擁有和維護,以使用該部門從 138kV 或以上電壓提供的服務。不過,有些設備可能會由該部門安裝在客戶的處所內。從最近的 138kV 或以上電源到服務點所需的所有導管和導體將由該部門安裝,費用由客戶支付。
2.月費率
a. 費率 A - 傳輸服務
| 月費率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 | 旺季(六月至九月) | 淡季 (十月至五月) |
|
|---|---|---|---|
| (1) 服務費 |
$1,000.00 |
$1,000.00 |
|
| (2) 設施費 - 每千瓦 |
$0.00 |
$0.00 |
|
| (3) 需求費用 - 每千瓦 | |||
| 高峰期 |
$9.41 |
$5.13 |
|
| 低峰時段 |
$3.20 |
$ - |
|
| 基本期間 |
$ - |
$ - |
|
| (4) 能源費 - 每千瓦時 | |||
| 高峰期 |
$0.05547 |
$0.05036 |
|
| 低峰時段 |
$0.04940 |
$0.05036 |
|
| 基本期間 |
$0.02991 |
$0.03420 |
|
| (5) 電動車折扣 - 每千瓦時 |
$(0.02500) |
$(0.02500) |
|
| (6) ECA - 每度電 | |||
| (7) ESA - 每千瓦 | |||
| (8) RCA - 每千瓦 | |||
| (9) Reactive Energy Charge | |||
| a.未計量 - 每千瓦時 | 旺季(六月至九月) | 淡季 (十月至五月) |
|
| 高峰期 |
$0.00029 |
$0.00026 |
|
| 低峰時段 |
$0.00019 |
$0.00026 |
|
| 基本期間 |
$0.00012 |
$0.00016 |
|
| b.計量 - kvarh(每個功率因素等級以下 |
旺季(六月至九月) |
||
| 功率因素範圍 |
高峰 |
低峰 |
基座 |
| 0.995 - 1.000 |
$ - |
$ - |
$ - |
| 0.950 - 0.994 |
$0.00094 |
$0.00064 |
$0.00039 |
| 0.900 - 0.949 |
$0.00181 |
$0.00124 |
$0.00064 |
| 0.800 - 0.899 |
$0.00549 |
$0.00371 |
$0.00168 |
| 0.700 - 0.799 |
$0.00920 |
$0.00626 |
$0.00280 |
| 0.600 - 0.699 |
$0.01279 |
$0.00862 |
$0.00386 |
| 0.000 - 0.599 |
$0.01395 |
$0.00942 |
$0.00421 |
|
淡季(十月- 五月) |
|||
| 0.995 - 1.000 |
$ - |
$ - |
$ - |
| 0.950 - 0.994 |
$0.00083 |
$0.00083 |
$0.00049 |
| 0.900 - 0.949 |
$0.00159 |
$0.00159 |
$0.00080 |
| 0.800 - 0.899 |
$0.00483 |
$0.00483 |
$0.00210 |
| 0.700 - 0.799 |
$0.00810 |
$0.00810 |
$0.00350 |
| 0.600 - 0.699 |
$0.01125 |
$0.01125 |
$0.00483 |
| 0.000 - 0.599 |
$0.01228 |
$0.01228 |
$0.00528 |
3.帳單
費率 A 項下的帳單應為第 (1) 至 (9) 部分的總和。
4.一般條件
a. 無功能量費
無功能量費用應基於每個額定週期內記錄的滯後千瓦時 (kvarh),取決於高峰期功率因數。
b. 最大需求
最大需求是指在計費期間,由該部門的計費表記錄的 15 分鐘最長使用時間內的平均千瓦負載(最接近的十分之一千瓦)。需求是電力的另一種說法,以千瓦為單位。
如果需求是間歇性或劇烈波動的,該部門可根據較短時間間隔的測量結果或滿足客戶負載所需的變壓器裝機容量千瓦安培數來確定最大需求量。
c. 需求費
需求費用應根據帳單月份內適用的額定週期內記錄的最大需求量計算。
d. 設施費
設施費應基於過去 12 個月內記錄的最高需求量,但不得少於 10MW。
e. 電動車折扣
領有執照的乘用或商用電動汽車的車主應有權享受該部門指定的基本汽車充電所需能源區塊的折扣。需要提供車輛登記和充電地點證明。
f. 計量
能源和需求的計量通常應由該部門在變壓器的一次側提供,或由該部門選擇在變壓器的二次側提供,並根據該部門《規則》的規定,通過儀器或損耗計算對變壓器的一次側進行補償。
g. 系統研究
由本處或外部單位執行的系統研究和分析的所有費用將在要求的工作開始之前由客戶支付給本處。此款項不予退還,並將按實際成本收取。
h. 選擇費率
如果根據設施費確定的需求量降至 30 kW 以下,則應將用戶納入附表 A-1 中的適用費率。
R-3
住宅多戶家庭服務(移動式住宅)
這些費率適用於總水錶住宅設施和活動屋停車場,其中個別單戶住宅採用私人分水錶。
以下所示費率為您帳單上顯示的總費用。若要檢視個別調整係數,請前往商業調整計費係數。
如需查看構成此費率的個別組成部分,請前往費率條例。
冬季費率於十月至五月生效,夏季費率於六月至九月生效。如果您的帳單讀取日期與價格變更日期交叉,您的費用將根據每月使用的帳單天數進行調整。
小型商業和多戶家庭費率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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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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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份 | 每月服務費 | 每千瓦設施收費 | 每千瓦需求費用 | 每度電能源收費 | 調整計費係數* |
| 一月至五月 |
$25.00 |
$5.36 |
$6.30 |
$0.04638 |
|
| 六月至九月 |
$25.00 |
$5.36 |
$10.00 |
$0.05288 |
|
| 十月至十二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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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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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份 | 每月服務費 | 每千瓦設施收費 | 每千瓦需求費用 | 每度電能源收費 | 調整計費係數* |
| 一月至五月 |
$25.00 |
$5.36 |
$6.30 |
$0.04638 |
|
| 六月至九月 |
$25.00 |
$5.36 |
$10.00 |
$0.05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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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至十二月 |
$25.00 |
$5.36 |
$6.30 |
$0.04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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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計費係數:* 於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