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D - 再生水服務

再生水服務(再生水)的服務費率,係依據經水電委員會核准之合約所訂定。

附表 E - 私人消防服務

供水服務僅限於私人滅火用途。每月費用應為服務可用性費用(每項服務的費用)、水費(每百立方英尺水費 1.331 美元)以及各項調整項目的總和。每月費用如下。

消防服務月費

消防設備尺寸(英寸)

各項服務之月費(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各項服務之月費(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各項服務之月費(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1 及以下

3.39 美元

3.39 美元

3.39 美元

1-1/2

12.04 美元

12.04 美元

12.04 美元

2

17.10 美元

17.10 美元

17.10 美元

3

42.12 美元

42.12 美元

42.12 美元

4

67.14 美元

67.14 美元

67.14 美元

6

118.72 美元

118.72 美元

118.72 美元

8

232.43 美元

232.43 美元

232.43 美元

10

279.93 美元

279.93 美元

279.93 美元

12

359.90 美元

359.90 美元

359.90 美元

14

559.85 美元

559.85 美元

559.85 美元

16

669.83 美元

669.83 美元

669.83 美元

20

898.51 美元

898.51 美元

898.51 美元

如有用水,將根據《附表 C 水費收費標準》另行計費,此費用將加計於每月服務可用費之上。

附表 F — 公共資助的灌溉、休閒、農業、園藝及花卉栽培用途,以及青少年體育活動

附表 F 所列的水費率適用於以下用途:專供公共用途之場地灌溉,該場地須以非營利方式營運、對公眾開放,且面積至少為三英畝;商業性農業、園藝及花卉栽培用途,面積至少為五英畝(須以正當商業形式營運); 由非營利組織營運、專為青少年體育活動而設且對公眾開放、面積至少五英畝的運動場地灌溉;對公眾開放的社區花園灌溉; 專供公眾休閒使用、對公眾開放且以非營利方式營運之公園、遊樂場、高爾夫球場及湖泊;以及符合中央分隔帶最佳管理規範之公共街道中央分隔帶澆灌。根據本附表供水的每個地點,均須提交書面申請,並須經本部門批准。

其他費用

市外供水服務:若服務範圍內之用水面積低於市內 90 英畝英尺(% ),將收取附加費,其金額等同於向大都會水務局(Metropolitan Water District)購買之經處理且供應不中斷之水資源成本,與過去五年透過洛杉磯輸水渠(Los Angeles Aqueducts)輸往本市的平均水費成本之間的差額。然而,收費標準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低於市內服務的收費標準。

水費條例